一汽丰田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
本招标项目一汽丰田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拟规划直流侧容量为4.56192MWp,交流侧容量为3.6MW,容配比为 1.2672。招标人为吉林航化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后续由招标人就项目实施而设立的项目公司与最终中标方签署EPC总承包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一汽丰田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招标编号:HHXNZB-202501;最高限价:人民币1460.00万元整。
3、计划工期:92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具体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5、建设规模:本工程光伏组件布置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春丰越分公司商品车停车场内,拟规划直流侧容量为4.56192MWp,交流侧容量为3.6MW,容配比为 1.2672。
6、招标内容: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分布式光伏EPC工程各系统和配套工程、设计、并网点相应改造及电网接入等前期手续;
(2)项目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
(3)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行、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所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
(4)项目实施过程中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根据项目需要开展);
(5)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6)屋面处理及加固(如有)
(7)项目开工建设、并网发电所须的全部合规性手续(许可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记录。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须无失信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记录。
(4)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行贿犯罪信息,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专业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4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或风力发电20MW以上的类似新能源项目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对此需做出承诺,格式自拟)。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5日,每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被授权人(本项目仅接受项目经理作为被授权人)将缴费款底单及以下报名资料现场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莲花东路106号-汇融大厦B座-12层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原件);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若非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按上述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
收款单位:北京中城汇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灵光东巷35号5幢1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账 号:11050138530000001837
联 系 人:葛怡君
联系电话:1802169190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莲花东路106号-汇融大厦B座,12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城汇能招标系统 (http://xt.ccsgcc.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航化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1706室
联系人:宋明
电 话:0431-84639970
邮 箱:zhongtanhangtouJL@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城汇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东路106号-汇融大厦B座,12层
联 系 人:葛怡君
电 话:18021691905
邮 箱:geyijun@ccsgcc.com.cn